作者:管理员 发布:2026-05-20 09:14 阅读:717次
1.不得动摇立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拥护,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宣传、不执行,对党的教育方针不熟悉、不贯彻,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理想信念缺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行为,造谣诬告,搞“七个有之”,破坏单位政治生态。
2.不得争权避责,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决策部署,有利争着上,无利绕道走,他利则拖,分利则拒,合口味照着办,不合口味消极应付,不讲原则,争权夺利,在大是大非面前好人主义严重,发现教育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处置。
3.不得为官不为,看似忙忙碌碌,实则没有工作成效,在文件阅批上跟风画圈,既没有明确表态,也拿不出具体办法,一圈了之,导致惠师生、防风险、促发展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在解决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上无所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做不推不干的“躺平式干部”。
4.不得用权任性,情况不明就随意决策,思路不清就盲目行动,对上级部署要求贯彻不到位、对政策条规研究不透、情况掌握不全,开展工作粗枝大叶,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习惯于凭经验、想当然,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存在滥用职权、胡乱作为的现象。
5.不得墨守成规,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思想麻痹,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见事迟、行动慢、办法少,定事做决断犹豫不决,大事小事都一味请示上级,忽视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在教育科研、教学改革中不敢创新、不善创新,存在观念陈旧、惯性思维、路径依赖等问题。
6.不得安全失守,缺乏底线思想和红线意识,没有树牢安全“大于天、重于山”的思想,对责任领域安全稳定工作抓而不实,排查检查“走过场”,不能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有效化解,造成安全事故频发高发,存在擅离职守的现象,在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等方面督导不力,工作不实。
7.不得失察失管,对分管领域监管缺位,在政策落实、资金拨付、活动组织、教职员工招聘、考试招生、教师培训、岗位聘用上审核把关不严,在后勤管理、继续教育、校企合作、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私利,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教育科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8.不得用权不廉,以学谋私,有违规违纪违法或者出格行为,不得利用职权和个人影响以权谋私,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催生助长教育领域不正之风。
9.不得失职失责,纵容依法治校、教书育人、项目建设中存在不公正行为,导致不廉洁行为发生,忽视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不能做到对师德失范、教育乱收费、违规办班等问题“零容忍”,影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10.不得违反纪律,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请示报告制度,违规干预学校重大项目,违反保密、考试纪律,不重视清廉学校、清廉家庭建设,没能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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